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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集团:出台措施加强对二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27  / 来源: 《中国航空》

“对照检查材料中没有就受到的函询情况进行说明,建议补充。”近日,中航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审核某二级单位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时,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监督的工作措施》要求提出反馈意见。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监督,增强对二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日前,中航集团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上述措施,为集团纪检监察组开展对二级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监督提供操作指南。

 围绕准备工作、会前监督、会中监督、会后监督4个环节,制定15条具体办法开展全过程监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解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及民主生活会主题等要求;会前应当对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对是否就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处分)等情况作出说明或深刻检查;会中应当认真监督会议组织情况,重点监督会议召开程序是否严谨合规,相关人员是否就有关情况如实作出说明,相互开展批评是否开诚布公、真点问题等;会后及时填写《民主生活会监督情况评价表》,并形成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措施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督促二级单位党委针对对照检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抓好落实。对整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或者抓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采取制发监督提醒函、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督促,对监督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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